财政部厦门监管局:完善机制 优化流程
扎实做好地方财政运行日常监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监测的重要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监管局职责作用,厦门监管局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等举措,做实做细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持续提升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质效。
一、规范日常监测流程。研究制定《厦门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中央预算收入及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动态监控方案》和《财政支出动态监控实施方案》,明确监测工作内容、工作重点、监管方式以及成果利用,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及时掌握地方财政运行情况。
二、优化资料收集渠道。定期收集汇总厦门国库、税务部门、厦门海关和厦门市区财政部门报送的预算收入日报表、财政收支月报、“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库款报表、政府债务月报、暂存暂付性款项情况、厦门宏观经济监测月报等报表及厦门市经济运行情况报告等材料,并依托自行搭建的财政运行监控系统和财政部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报表系统、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夯实财政运行监控数据基础。
三、制定分析预警指标。在收入分析方面,搭建数据专线接入厦门市“金融城市网平台”,实现与国家金库厦门市中心支库的数据交换。通过研判提出16项地方收入重点关注指标并研究建立自动预警系统,将收集到的国库收入日报表数据导入指标系统,每日进行数据跟踪分析。在支出分析方面,以财政收支月报数据为基础,先期用Excel表格形式建立相关预警指标(后期将结合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增设其他指标),将收集到的支出月报数据导入指标系统,重点关注增减变动异常、预算执行进度慢的支出科目,按月进行数据跟踪分析。
四、建立四级核实制度。实行初核、复核、审核、终审四级预警指标核实制度,出现预警时由初审人员提出报告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初核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后,再转报处室负责人审核,最后报送局领导审定是否进一步进行处理。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线索采取电话沟通了解、实地调研核实、专项核查等形式,查明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及时发现和反映地方财政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和普遍性问题。
五、健全日常分析机制。全面深入了解各级次财政收支情况,定期分析财政运行数据并作出研判。一方面提高监控频率,形成“动态监督简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季报”工作模式。以信息化为抓手,通过关联数据的穿透验证、智能分析,关注收入异常增量是否存在调节收入、虚收空转等情况,并关注重点非税收入“其他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异常变动,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关注预算支出科目的增减变化及原因、预算编制执行进度及原因分析。每季度分析财政经济形势,形成分析报告上报,重点关注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非税收入部分科目占比过高等异常情况的区县,加强财政运行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强化跟踪管理,优化成果应用。对核实确定的问题,及时向地方反馈,并督促地方整改落实,必要时采取下达分析评估意见函、约谈、通报等措施。重大问题和风险事项及时报告财政部,并根据财政部反馈和有关要求,做好后续跟踪落实。按季度报送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报告,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形成专题报告向财政部报告。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