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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坚持三个“新”
做好新发展理念下的债务监管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新疆监管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三个“新”,全力做好新发展理念下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

  一、树牢新理念,明确债务监管工作任务和方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债务监管工作始终。坚持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监管工作中平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采取积极有效举措努力排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从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推进债务监管工作。二是持续深化学习,夯实债务监管的思想和理论基础。认真学习领会新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结合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出台的债务监管重要政策规定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深入分析把握监管方向和关键细节,为开展具体监管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强化新发展理念的政策引领作用。利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各种机会,积极向地方有关领导和部门宣传新发展理念和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提醒地方领导切实建立科学的政绩观,统筹地方经济发展与债务风险防范,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提出监管要求,帮助地方政府划清“红线”守住“底线”。

  二、探索新思路,拓宽债务监管工作深度和广度

  一是探索建立关口前置的债务监管模式。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的预算管理要求,将工作关口前移,依托债务监测平台和日常信息报送建立常态化监控机制,对各地债务限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落实到期偿还责任等法定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探索实行监管与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聚焦财政收支矛盾、“三保”压力等问题,将调研工作与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有机结合,深入实地全面了解一个市县的债务风险水平、风险防控化解措施等。对具有普遍性、趋向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及时提示风险,提出解决建议,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探索推行债务穿透式的债务监管手段。及时跟踪和定期核查各地债务变动情况,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链条穿透式监管,紧盯债务资金流向,严把偿债资金来源,确保真实化债,坚决防止形成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

  三、搭建新平台,提升债务监管工作成果和质效

  一是搭建嵌入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管理体系。局主要领导担任自治区债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事务,并适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自治区债务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等,深度参与债务风险化解相关工作,有效发挥财政监管在地方债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搭建多方联动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与自治区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共同会商、及时通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债务管理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情况和问题。同时,健全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机构的联合监管机制,实现监管信息、成果共享。三是搭建与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机制。定期与金融机构开展座谈交流,充分了解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工作的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根据债务监管工作需要,适时获取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数据与财政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债券资金供给端了解融资涉及的政府债务情况。四是搭建内部统筹配合机制。对债务工作始终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由牵头处室负总责,相关处室协同配合,在涉及与地方政府债务工作相关的财政运行、脱贫攻坚、民生保障以及兵团债务监管等方面,牵头处室与相关处室无缝对接,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探讨疑难问题,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债务监管工作全面、准确、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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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