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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北京监管局:严格把好“三关” 确保疫情防控重点
保障企业贴息清算审核工作质效

  今年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清算年。为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北京监管局在做好前期预拨贴息资金审核和追踪监控直达资金使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究掌握贴息政策相关要求,严格把好贴息清算工作的“贴息资格关”、“资金使用关”和“贴息计算关”,确保审核工作质效,使疫情防控财政补贴政策红利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到位。

  一、严把“贴息资格关”。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对申报企业的资质条件、贷款时限、是否属于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范围以及贷款利率的高低等都有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为此,北京监管局在清算审核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对申请贴息的企业贷款“验明正身”。对于新增的贷款企业,继续按照2020年贴息审核工作的要求,对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重新予以核定,一是重点审核贷款企业是否纳入财金〔2020〕5号文件规定的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或备案的支持范围,确保贷款主体合规;二是审核贷款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所贷款项是否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或通过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报销审核,确保贷款事项合规;三是审核贷款利率优惠幅度是否符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确保贷款利率合规;四是审核贷款期限是否在一年以下,确保贷款期限合规。对于之前已经取得预拨贴息资金此次涉及清算的企业,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在贴息发放后陆续公布的各批次专项再贷款报销名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变动情况,重新进行核实确认,对不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贴息全部予以收回。

  二、严把“资金使用关”。贷款资金的使用是决定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能否助力疫情防控大局,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在审核过程中,继续关注贷款用途的合规性,重点关注企业贷款用途和额度与疫情防控扩能增产任务是否相匹配,是否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将优惠信贷资金挪用于偿还贷款企业其他债务或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金融套利活动等与防疫物资生产无关的事项,是否存在信贷资金长期留存闲置未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生产的物资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或存在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等其他问题。对于人民银行和国家审计署发现的贷款用途不合规贷款,在审核中坚决予以剔除。

  三、严把“贴息计算关”。确认贴息金额的多少是审核的最终环节和目标。为了保证贴息计算的精准,北京监管局在清算审核过程中综合考虑贷款企业提前还款、延期还款、浮动利率等贷款要素变动情况,严格对照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借据、收款回单、贷款银行利息结算回单或银行利息证明等资料,本着与银行利息计算方法和计息天数相一致的原则,计算核定贴息金额,确保多贷多补、少贷少补,使贴息补助金额与实际利息负担相适应。对于企业有多笔贷款、利息无法拆分的情况,也要求企业从银行单独开具优惠贷款相关利息证明,确保审核结果依据充分、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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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