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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多措并举完成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审核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江苏监管局精心组织、多措并举,高效完成江苏省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审核工作。

  一、认真学习文件,掌握政策口径。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相关文件,深入开展研讨,厘清工作思路,吃透政策精神,统一审核标准,明确填表口径,细化审核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二、注重沟通协调,提高审核成效。一是及时向财政部社保司请示汇报,把握政策要求,加强与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沟通,了解江苏省在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的政策和做法,压实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数据申报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其在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与社保经办机构数据对接传输等方面的政策及做法,通过征收京外中央单位基金收入的原始数据,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控制审核风险。三是深化与京外中央预算单位沟通联系,及时确认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及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对有疑问的单位重点核实。 

  三、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工作质量。一是核实基础信息。重点核实单位名称、所属一级主管部门、单位性质、在职参保人员、退休参保人员等信息,对发现的错误及时更改,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分析比对数据。将各单位参保人数情况与人员编制横向比对、基金收支情况逐年纵向比对,尤其关注年人均缴费、年人均养老金出现偏大偏小以及年度间非正常增减等异常情况,并对此类单位进行重点审核。三是明确审核重点。重点审核参保范围、缴费基数、待遇支付、职业年金计息等内容,准确核算收支缺口。为确保数据准确真实,选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为民服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对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服务工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取得实效,针对个别单位因历史沿革尚未参保、少数单位因欠缴养老金个人缴费导致退休人员未能正常实现待遇发放等问题,联合省财政厅、社保经办机构主动上门开展服务调研,了解原因,推动参保和待遇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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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