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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及时传达学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精神
促进财政资金直达政策在川贯彻落实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5月21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情况及进展。四川监管局迅速组织学习《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实录》,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

  一、深入领会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政策要求

  (一)四个一,健全直达资金监管体系。四个“一”即明确一个目标,构建一套制度,搭建一个系统,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管体系,一要明确直达资金监管的工作目标,实现监管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一竿子插到底”;二要构建直达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直达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三要搭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和便利化程度,便于审计等监督部门及时跟进;四要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二)四步走,保障直达机制顺利实施。一是加快资金下达落实,中央财政迅速下达地方,督促地方加快分解细化进度,及时推动政策落地发挥作用;二是严格直达资金监管,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确保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强化资金监测调度,继续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坚持直达资金单独调拨的有效做法,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绩效管理;四是加强对地方督促指导,督促省级财政部门继续当好“过路财神”,加大财力下沉基层力度,引导因地制宜扩大当地直达资金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放大直达机制效果。

  (三)四举措,充分发挥统筹联动作用。为了促进直达资金与地方预算统筹安排的有效衔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减少执行中的调整,一是适当延长地方分配时间,为地方预留较为充裕的时间,提高分配的精准度;二是加强资金分配和实际需要的对接,确保资金分配符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三是根据客观情况变化,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允许地方对分配结果作必要调整;四是加强直达资金与地方预算的衔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对重点支出的保障。

  二、监管同步促进政策在川贯彻落实

  (一)制定配套办法。根据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精神及《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财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四川监管局及时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先后出台《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办法》《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促进财政资金直达政策在川落实落地。

  (二)规范日常监管。四川监管局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的日常监控,将疑点信息纳入监控预警指标,每日筛查全省各级支出数据,对于发现的支出疑点信息,及时督促市县核实有关情况,对确属违规的支出行为切实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作用,确保问题有人发现、整改有人落实、反馈有人跟进的全流程、全周期监管,实现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防范资金在“长途跋涉”中的跑冒滴漏风险。

  (三)强化绩效管理。直达资金在加快执行进度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至关重要。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重在绩效目标导向下的监督管理,要实现直达资金初始目标,必须设立直达资金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实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四川监管局将积极推动财政直达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直达资金按照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严格“打表”。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踪审计结果,督促整改,确保每一笔钱都要用到实处。坚决查处截留挪用、虚支冒领等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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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