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山西监管局:从严从实强化内控管理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夯实内部管理程序,保障机关运转高质高效,山西监管局在严格执行现行各项内控管理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夯实内控管理程序。
一、规范公文流转程序。一是简化业务类签报审核流程。针对业务工作类内部签报,明确按照局领导分工对口上报审签。如分管局领导出差不能及时审签的,委托其他局党组成员代理审签,局领导签批后签发办公室阅知。目的是减少环节,达到高效运转。二是涉及经费支出类签报须由办公室先审核提出意见。如外出开展工作、借用外单位人员、在食堂安排就餐,以及需要办公室配合开展工作等签报,各业务处须先报办公室审阅提出意见,随后上报分管局领导审签,目的是控制费用,节约支出。
二、明确各类公文审核责任。一是建立处室内部核稿制度。各处室须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为本处室报送各类报表(台账)、文字材料的核稿人,一般由副处长兼任,副处长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核稿的,由本处室负责人指定其他处级干部完成核稿。二是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各处室对本处室报送的各类公文资料的文字表述和数据的准确性、内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全责。办公室负责审核行文文种是否适当、文件格式是否规范、发文范围或会签程序是否完备、公开方式是否恰当等。三是加强保密责任审核。各处室报送拟公开的文件资料或信息简报,报送办公室之前必须经过本处室保密员审核,并签注是否公开意见。办公室重点审核知密范围、涉密人员管理等,并严控挂职干部参与涉密工作。
三、明确牵头工作职责。一是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相关处室应切实履行其牵头负责业务事项的制度规范制定、过程中问题请示汇报及业务指导、结果审核会签、工作材料汇总及亮点、经验提炼等职责。二是建立完善操作规程。对职能调整后新增加的各项工作如绩效评价、直达资金监控、经济运行分析、隐性债务监管等,牵头处室必须尽快起草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实现模板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强化内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财政部内控委和我局内控办各项制度要求,坚持以风险控制为导向,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落实,制度上规范完善。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夯实内控管理,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规范的业务流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避免发生业务风险、廉政风险、保密风险及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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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