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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多措并举,提升城镇

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成效

  为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四川监管局在开展西藏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按照“目标考核、效果评估、调研分析”的原则,多措并举,有效促进资金提质增效,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人民群众。

  一、统筹部署,确保有序开展。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四川监管局认真部署、周密规划、序时推进。一是制定详细绩效评价审核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审核对象、梳理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强调工作纪律。二是统筹调配人员,组织精干力量,根据抽查选点情况,成立多个审核工作组。三是开展集中培训,在总结以往年度审核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近两年财政部新下发文件精神,以及西藏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办法,深刻领会政策意图,落实工作目标和监管要求,力求审核方向不偏,确保工作质量。四是提前介入绩效自评环节,与财政、主管部门提前沟通评分标准和口径,了解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收集自评材料,为监管局开展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式,形成审核合力。建立以监管局为主、各部门配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审核模式,有效发挥各方职能作用,确保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一是内部紧“联”,做到标准一致。根据四川监管局“一局两省(区)”的履职特点,西藏审核组与四川审核组共同研究审核办法,针对审核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判、分析政策、统一口径。二是引入外“联”,提高审核效率。协调自治区财政部门和住建部门加入审核组,针对项目、资金及自评情况,实时进行解释说明,及时联系基层部门,补充资料,高效助推审核工作走深走细。三是强化上“联”,贯彻上下一致。审核组严格执行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结合西藏具体情况对难以把握的评分标准,及时请示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情况、明确口径,确保政策理解不偏差。

  三、突出重点,实施全面“体检”。对照绩效评价体系标准,逐项进行审核,全面了解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及群众满意度情况,同时结合以往年度的审核情况,针对西藏区域特色,突出重点审核事项,确保工作有的放矢。一是跟踪“资金流”。梳理财政资金分配下达、账务处理到支出使用全过程,重点审核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比例及资金下达等情况,同时关注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不搞面子工程。二是审核“进度条”。结合西藏特殊自然环境,着重审核安居工程项目开工情况及施工进度,以及项目管理及信息公开等政策执行进度,督促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提升绩效理念,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关注“满意度”。通过分析满意度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了解群众关注点、倾听群众意见。针对群众是否了解相关政策,是否对项目执行和效果满意,积极宣传和沟通,认真收集建议意见,汇总分析,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改进方向,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四、深入调研,狠抓落实整改。坚持“审调结合、以评促改”,防止浅调研、走过场,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立查立改,举一反三。一是实地勘察项目,倾听群众诉求。选取居民自主管理和单位集体管理等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深入实地走访,现场查看改造工程的实际效果,召集居民代表、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会谈,关注项目后续进展的难点,认真倾听服务对象政策诉求,并结合西藏独门独院的居住特点和民族文化习惯,对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及时总结,深化利用。二是划分工作责任,督促限时整改。针对审核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租赁发放补贴目标完成率和项目开工率较低等突出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划分工作责任,要求建立问题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时限,督促尽快整改,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提速增效。三是深入分析研判,积极建言献策。对安居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整体分析、深入研判,从政策制度、工作体系等方面入手,提出建立规范统一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强化各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等建议,形成监管专报,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助力西藏更好的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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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