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大连监管局:扎实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财政部大连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与法治观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强化法治培训学习,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同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相结合。局党组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学法与普法责任,通过组织观看法治专题讲堂、集中与个人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二、强化制度约束作用,筑牢财政法治工作基础。持续几年对内部制度进行梳理与完善,理顺流程、明确责任、强化执行,扎紧篱笆、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打造较为全面的监管业务与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近年来,已陆续修订、新增70余项管理制度,废止10项与实际脱节的制度,力求保持制度活力,持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局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三、强化监管与服务并重,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特别是运用大数据筛查方式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提升工作成效,促进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营造公平效率的经济环境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意识与水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如预算监管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一是让预算单位最多“跑一次”,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沟通联系,尽量让数据资料“多跑”,让预算单位“少跑”,让预算审核更加精准;二是服务预算单位至少上门“访一次”,对部分预算支出量大、编制复杂的单位主动上门,帮助“做做体检”,指导解决问题,并及时向财政部反映发现的重点难点。
四、强化财政法治宣传,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在坚持内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注重将财政法治宣传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与社会服务全过程,促进预算监管和财会监督过程也成为向被监管服务单位、群众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如,结合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不断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监控人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监控,又要对预算单位做好法律政策宣传与解释;同时,紧紧围绕违规问题的整改过程,定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采取走访、约谈等方式,促进预算单位强化法治意识,将财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又如,在财会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下达处理决定,查处问题的同时,也注重进一步宣传解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提升执行规范性。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在加快财政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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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