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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以政领财 多管齐下
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监管迈上新台阶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履行新职能新职责,财政部新疆监管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加强统筹谋划,多管齐下开展兵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监管,在完成绩效评价审核“规定动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民生政策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等“自选动作”,努力开创财政监管新局面,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以“政”领“财”把准财政监管方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疆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到财政监管全过程、各方面,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指导和推动财政监管工作的实际举措。

  二、以“核”促“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出发点,切实推动兵团提高绩效评价的重视程度,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新疆监管局在兵团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案头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延伸到财政、住房保障、土地征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部门,对各师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及完成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和再评价。通过对兵团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引导各师市规范绩效评价,持续推动兵团有关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预算安排,督促加大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

  三、以“调”提“效”监督民生政策落实。在做好绩效评价审核工作的同时,重点了解保障性安居政策在兵团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公租房保障,着重了解当地公租房供给保障水平是否到位,确保中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对棚户区改造,重点了解师团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规合理,补偿资金是否到位;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详细了解是否合理界定改造对象范围,是否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是否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及时向兵团主管部门反馈相关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督促兵团精准施策,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四、以“点”扩“面”做好政府债务监管。聚焦关键源头,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对师市财政运行的影响,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是关注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核查项目总投资与中央财政补助、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安排资金的关系,分析是否存在资金缺口,缺口是否在师市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密切关注是否存在因资金不到位而产生“半拉子工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行为。二是关注新增债券的管理使用情况。新增债券是地方政府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的重要方式。重点核实安居工程所使用的新增债券资金是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是否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是否投向负面清单,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积极做好保障性安居等重点领域的债务监管,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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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