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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多措并举顺利完成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近年来,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近期,云南监管局通过四项举措,顺利完成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强化党风廉政,作风严谨踏实。云南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风廉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落到实处。一是要求被评价单位不接送、不陪同;二是按差旅费标准住宿;三是在被评价单位食堂就餐按规定交纳伙食费,没有食堂的不给对方增加额外负担,用点外卖等方式自行解决三餐;四是实地勘察项目使用公务用车按规定交纳交通费,平时步行上下班。同时,为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工作组把握政策坚持原则,认真听取被评价单位意见,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为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组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查阅资料、勘查项目。工作组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得到被评价单位好评。

  二、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合理选点。云南省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共涉及16个支出方向和68个评价指标,为保证抽样的县(市、区)及项目做到评价指标全覆盖且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工作组对全省2019年资金分配和项目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合理选点。一是根据部统一要求,对全省8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县不纳入评价范围;二是对2017年、2018年财政部已安排开展过绩效评价的四个州(市)不纳入评价范围;三是综合分析,选取资金量较大、支出方向较多的腾冲市、弥勒市和建水县,以及具有典型性的江川区(湿地)和河口县(橡胶)进行实地抽查;四是确保评价指标全覆盖,工作组在现场抽查的基础上,采取资料送评的方式,还对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和红河州、昭通市、澄江市的相关项目进行抽查。

  三、精心设计问卷,调查结果公允。本次绩效评价,云南省共涉及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68项三级指标,涵盖16个支出方向,具有指标数量多、评价类型杂、定性指标多、惠及人群广、专业性强等特点。三级指标中3个生态效益指标、9个可持续影响指标和7个满意度指标均为定性指标,难以通过定量分析进行评分。为保证以上19个定性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客观公允,工作组对调查问卷进行精心设计,做到问卷类型全面、问题描述易懂、调查结果具有说服力。一是按照天然林、公益林、造林和林木良种、湿地、保护区、推广站、病虫害七个类型设计了7套调查问卷,每套调查问卷又根据调查人群(不同林种管护员、群众等)的不同,将“促进林分结构改善”、“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等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改为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描述,合理设计了共36个问题,涵盖了19个定性指标;二是合理设计问卷目录,将19个定性评价指标与各类问卷中对应的问题精确索引,并据此制作调查问卷统计表,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做到调查结果准确支持评价结论;三是为增强抽样结果说服力,保证问卷调查具有一定的样本量,工作组对每个县(市、区)问卷调查均做到采样至少20份以上,共实地调查陡山营林区、山箐苗圃、小旷野村等10个地点,发放调查问卷128份。

  四、合理制定跨年度项目评分标准。本次绩效评价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主要侧重于已在2019年度实施完毕的项目情况。由于存在部分2019—2020年跨年度实施项目,对其尚未完成的2019年产出情况及2020年开展情况难以进行评价。为保证跨年实施项目评价口径的科学性、合理性,工作组根据部监督评价局和国家林草局相关解答的精神,充分征求了林业专家的意见,结合抽查项目的实施期限、资金到位情况,以2019年项目完成情况为基准,按照2019—2020年分别完成工作量的占比情况,细化为5种类型,对跨年实施项目的实际产出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统一评分标准。该评分标准在财政部组织的审理工作中得到了充分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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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