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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云南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 落实直达资金监管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云南监管局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部党组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提高站位、积极作为,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采取四项措施,落实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重点学习《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通知》、《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反复学习部视频培训有关课件内容,充分认识开展直达资金监管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明确直达资金监管的思路、范围、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等,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升监管水平,为高效开展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二、突出监管重点,紧盯资金流向。总结吸收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经验做法及成效,由专人负责直达资金监管工作,跟踪了解直达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资金台账等方面情况。梳理分析全省直达资金分配流向及特点,及时掌握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以及实施成效等。研究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意见,突出监管重点,明确相关处室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要求。

  三、统筹挂牌督战,开展实地督导。结合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在对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兰坪县进行脱贫攻坚实地督导的同时,对3个督战县的直达资金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重点查看直达资金是否单独发文下达、列示来源是否准确、分类标识是否规范,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根据实地调研情况,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按照已上报备案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物量,尽快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真正发挥出直达资金效益。 

  四、建立联系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直达资金联络人联系机制,畅通信息渠道,以便对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的情况进行全流程监控,发现问题迅速反馈,助力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同时加强与云南省财政厅有关处室的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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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