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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聚焦疫情防控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监管局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与湖北省财政厅有效联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资金跟踪监管。

  一、跟踪资金下达情况,建立资金分配台账。湖北监管局通过线上报送、线上跟踪等“非现场、不见面”的“互联网+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手段,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进行督导,对地方财政投入情况进行跟踪,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

  二、跟踪资金统筹情况,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积极督促湖北省财政厅做好资金调度,对统筹各级财政补助和相关资金后仍有困难的市(县),采取先调度再清算、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国库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预判和评估可能出现的资金保障困难,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

  三、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评估资金使用效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湖北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四个保障”推进政策落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保障病人。对于确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保障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预付资金的方式,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三是保障工作人员待遇落实。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肺炎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四是保障床位和物资供应。加大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新建和改造的投入。加大物资供给力度,省级医药物资采取先行组织调配、再结算资金的方式,充分保障防疫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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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