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开展财政运行监管 保障“三保”运行可持续
为落实支持基层财政运行,兜牢“三保”底线的部署要求,江苏监管局加强沟通协调,灵活运用各种工作方式,及时全面掌握江苏财政运行情况,分析研判财政运行态势,促进地方财政运行可持续高质量,特别是“三保”运行可持续性。
一、健全基层财政运行监管联动机制。与省财政厅加强工作沟通,定期交流全省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就更好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财税政策和资金监管等事项开展会商与协作,及时通报工作成果,提升监管效能。在与县(市)财政局建立财政运行监管联动机制基础上,将设区市、市辖区纳入日常沟通范围,进一步明确数据资料报送、监管成果反馈等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交流。
二、强化分析及时掌握基层财政运行情况。依托江苏监管局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动态监管系统,对基层“三保”预算执行月度情况进行分析,结合财政收支数据、财政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情况,全面及时掌握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综合采用电话查询、资料报送等形式,对线上监管重点内容进一步核实、确认。
三、突出重点提升监管成效。在全面监管基础上,紧扣部党组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时刻关注基层热点和群众关心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结合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跟踪、基层财政经济运行动态监管,通过电话调查、信息传递、舆情收集、查阅资料、数据分析等方式,梳理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客观反映并分析疫情对基层财政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提出推进基层财政可持续运行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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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