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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监管局:转变观念 做深做实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进行开创性研究和系统性解决的中央全会。福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站位,转变观念,建章立制,着力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制度体系,实现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把握重点,聚焦地方财政运行

  做深做实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及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一是重点关注中央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密切关注和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在地方的执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二是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入征管和财政支出安排情况。监控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研究分析重点支出保障情况,加强对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的调查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对属地财政收支情况的影响。三是重点关注属地基层财政尤其是困难地区财政运行状况,特别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落实情况,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集中财力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基层财政稳定运行。

  二、形成合力,探索完善“两项机制”

  做深做实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必须贴近监管对象、贴近基层、形成合力。一是推动建立省级联合机制。在密切关注福建省级财政运行情况的同时,与福建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建立省以下财政运行监管联合机制,与福建省税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海关等部门建立收入对账联席机制。二是逐步建立地方财政数据报送机制。通过走访、调研、绩效评估、召开重点地区会议等工作,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状况,特别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落实情况,对发现基层财政拖欠工资等问题及时报告,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集中财力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基层财政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监管局贴近基层的优势。

  三、密切跟踪,建立健全“三项制度”

  做深做实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必须不断密切跟踪经济财政形势变化,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沟通汇报。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跟踪掌握工作重点,定期对中央近年来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福建经济发展形势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进行梳理,从中有的放矢地开展选题。二是建立专项学习研讨制度。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及财政部重大精神,深入研讨中央出台的涉及财税领域的重要文件,及时掌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会议及部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结合日常工作,主动与财政部综合司等相关司局和地方财政部门建立起密切的工作联系,在每年下达工作计划前后,及时与相关司局同志联系,结合福建特点提出建议,了解其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形成相关政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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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