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精准扶持养老服务驿站运营
——北京市新修订《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即将实施
为促进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持续运营,近期,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五部门修订并印发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扶持办法》对养老驿站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优化,对驿站运营补贴方式进行了大幅调整,进一步强化了驿站的公益属性。
目前,本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92家,《扶持办法》明确,养老驿站必须重点为驿站责任片区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一、调整运营补贴方式:从“服务流量补贴”到“基础补贴”
《扶持办法》最大的调整是改变以往驿站服务流量补贴方式,调整为给予基础补贴。基础补贴是指为保障驿站满足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维持驿站基础运转而给予的资助补贴。政策调整后,驿站运营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基础补贴、托养补贴和连锁补贴。
二、提升运营扶持准度:通过绩效成本费用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扶持办法》经过绩效成本费用测算,提升了驿站运营扶持精准度,城区驿站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农村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每月给予1.4万元补贴;超过80人的,按照签约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只有同驿站签约后方能享受免费的基本养老服务。
三、明确驿站服务清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由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不付费
《扶持办法》首次在市级层面上明确了驿站服务清单。清单分为基本清单、普惠型清单及市场服务清单三类。其中,基本清单由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免费享受服务;普惠型清单由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支付部分付费,驿站低偿提供服务;市场服务清单面向全部老年人并市场化定价,由老年人自行消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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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