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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地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疫情期间,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明确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政策基调和方向,并提出“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专项债券规模”等措施,为财政部门在当前形势下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指明了方向。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面对严峻的收支平衡压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经费保障,出台多项举措,有效对冲了疫情给经济带来的一些不良影响。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和财政工作者,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对当前如何更好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北京市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探索

  近两年,北京市按照中央确定的财政政策基调和方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上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不断提高落实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一)顶格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2018年以来,北京市努力克服困难,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研究制定了“顶格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多项降负措施,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轻各项税费负担超2200亿元,为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不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保持较高的财政支出强度。2019年,北京市向中央申请了规模近千亿元的新增债券,增长幅度很大,有力弥补了公共预算不足,有力保障了疏解非首都功能、大兴新机场、城市副中心建设、“三城一区”建设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稳增长、稳预期的作用。

  (三)努力加强财源建设,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北京市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共同参加的财源建设专班,形成市领导按季调度、专班成员按月会商的工作机制,持续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研判财政收支走势,及时应对施策。不断优化完善财政体制,2019年实施了以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核心的市区收入划分改革,激发各区协税护税积极性。完善重点企业跨区迁移管理财税政策,调整企业迁移过程中各区间财力补偿和平衡机制,营造更加公平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各区均衡有序发展。同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引导基金、PPP、担保、贴息等政策工具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提出财政支持高精尖产业政策体系框架,并率先在医药健康领域出台支持政策,为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提供了支撑。

  二、在当前形势下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需把握的几个关系

  (一)把握好短期保增长和长期稳增长的关系。从短期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消费、投资、进出口造成的冲击,我们及时出台了疫情防控保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实招”,有效降低了疫情的部分不良影响,尽可能保持经济增长“不掉队”。从长期看,这些应急政策应随着国内外疫情形势转好而逐步退出,并将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点放在培育经济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优质财源,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为经济长期稳增长提供支撑。

  (二)把握好增“量”和提“质”的关系。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方面,应注重实施逆周期调节,扩大有效需求,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另一方面,应针对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确保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质量和效果。

  (三)把握好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的关系。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是一个内在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不能单兵突进,必须协同推进,更好地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消费政策、就业政策、监管政策等的协调与互补,形成政策合力,推进经济发展。

  三、更好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考虑和建议

  (一)打好财政资金和政策抗疫“组合拳”。一是全力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财政疫情防控资金的调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保障好疫情防控经费、医护人员保障经费、居民治疗经费等支出,及时足额支付防控资金,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做好援企稳岗工作。通过全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减免企业房租、发放就业补贴、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三是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通过税费优惠、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保费补贴等手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对经济发展有实质性贡献的金融创新项目,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巩固减税降费成效。一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对已有政策的宣传辅导,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二是不断优化税收征管程序,简并优化纳税申报表,提高纳税便利度,减轻企业办税负担。三是对于已经出台的财税支持政策密切跟踪实施效果,结合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应有效果。

  (三)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逆周期调节作用。一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建立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工作机制,确保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政策见效快等优势,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发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二是健全专项债券偿还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将专项债券与其项目资产、未来收益严格对应,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各年度均实现收支平衡,有效防控专项债券风险。

  (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针对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的状态,在压一般、保重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的同时,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加大新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在疫情期间,以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运行提供了有效支撑,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下一步,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基建项目的投入力度,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投资的积极性,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助力。二是创新促消费的有效途径。在疫情期间,为有效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部分地区推出了发放消费券等刺激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从短期看,发放消费券拉动经济效果较为明显,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具备指向性特征,有利于推进受疫情冲击较大的餐饮业、文娱业等行业加快恢复。从长期看,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量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研究将这项政策常态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比如可向一些具备市场潜力的新兴领域、重点领域拓展,如5G终端设备、数字娱乐、新能源汽车等,扩张新型消费需求,推动国内市场消费升级换代,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三是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科研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财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尖端领域的投入力度。完善共建机制,支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科研院所建设。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创新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方式,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带动社会资本向战略关键领域中高端产业链聚焦,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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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