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出台政策先过公平竞争审查关
2020年4月21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财政局连续制发了20余份支持首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红头文件”,并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关口前移,成功剔除与公平竞争市场规则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个别条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合法平等地享受财税政策。
一、起草单位与审核单位“双把关”,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担子”挑起来
近3年来,北京市财政局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嵌入财政政策措施,严格对照“是否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是否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和“是否违反兜底条款”等五个方面的20条评估标准以及4种例外情形,对本部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出台的60余项财政政策措施,均由起草单位与审核单位进行“双把关”的公平竞争审查,对有可能出现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等“越位”、“跑偏”问题,在严格实行“双把关”中实现了“过滤、预警、刹车、纠错”。
二、专业机构与法制力量“双介入”,把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的“笼子”扎起来
一方面,北京市财政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制度,研究建立《北京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规则》,针对财政政策措施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充分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使专业评估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法制机构在建机制、立标准、控流程、促落实等方面的作用,通过遴选补充专业人才、从法院系统临时借调人员、聘请资深法律顾问作为“外援”等途径多管齐下,让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拥有合格的“守门员”和“陪审员”,并在不同层级的法制机构间建立既有分工、又有衔接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同时,对由市财政局主责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30余份“红头文件”,全部提交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复核把关。据统计,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过程中,市财政局运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出的意见建议达40多条。
三、增量政策与存量政策“双把控”,把影响公平竞争环境的“钉子”拔出来
北京市财政局在运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把增量政策“出口”的同时,还积极将清理工作向历史形成的存量政策,特别是“问题文件”延伸。2019年,由市财政局法制处牵头、全局各处室全面参与,对本局政策法规库中收录的7500余份历史性文件进行了“起底式”、“拉网式”清理,对其中2800多份文件采取了“集中下架”或“回炉再造”等措施,向社会宣布确定予以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达684份。
四、制度建设与实务操作“双推进”,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腕子”硬起来
北京市财政局已经连续3年在提交市两会审议的预算报告及解读材料之中,专题反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情况及主要成效,并在官网及时更新发布由市财政局制订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红头文件”。同时,将财政政策法规库接入市级领导办公平台和人大预算监督联网系统,倒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聚光灯”和“放大镜”的检视下不断得到提升。北京市财政局还积极打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等财政重点改革的内在联系。2019年,在完成29个项目成本效益分析、调整完善86项支出标准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了政府降本增效与企业减负添利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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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