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普通护照费等再降低,北京预计减负超20亿元
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费,公民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包括公民因私普通护照费等在内的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标准再降低,预计2019年北京市可实现降费约21.48亿元。
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费,公民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具体来看,自2019年7月1日起,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每件550元降为80元。预计当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0.6亿元。
同时,降低北京市公民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其中,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预计当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0.63亿元;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预计当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20亿元。这两项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此外,自今年1月1日起,部分产教融合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预计当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0.25亿元。根据规定,享受这项政策的企业的前置条件为,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且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中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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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