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局:统筹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托起幸福“夕阳红”
近年来,马鞍山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各项资金1.5亿元,大力推动养老服务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持续改善。
一是夯实基础,拓宽养老服务体系“广度”。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4亿元,主要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养老机构改制改革建设补助等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22家,包括公办机构24家、民办机构98家(含公建民营12家);日间照料中心52家,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80.3%。
二是持续保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温度”。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高龄津贴覆盖面达100%,全年安排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4436万元,惠及高龄老年人82224人;安排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681万元,惠及34862人。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扎实居家适老化改造,安排补助320万元。惠及532户。扎实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全年安排资金1035万元,全市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80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85个。
三是注重效益,打造养老服务模式“精度”。一方面加强养老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具体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做到有账可查、专款专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另一方面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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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