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财政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资金成效由“输血式”转向“造血式”
为提升生态功能,推动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安徽省芜湖市因地制宜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优化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
一、落实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还水以清
2018年,芜湖市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横向为主、纵向为辅的地表水断面补偿机制。自实施以来,全市共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6300万元、污染赔付金5750万元。全市所有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均为100%,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落实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还天以蓝
2020年芜湖市印发《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省范围内率先将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延伸到镇(街道),打通了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对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起到了正向激励作用。截至2021年,累计发放和扣缴生态补偿资金分别为436.5万元、149.5万元。2020—2021年,我市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落实公益林保护补偿机制,还林以绿
一是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在落实现行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中央及省级公益林10元/年·亩的补助,共投入补助资金1500多万元。二是启动市级公益林建设。划定长江岸线1公里以内的森林区划界定为市级公益林,给予50元/年·亩的补助。公益林补偿机制的实施,切实保障了长江岸线生态建设成果,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持续增长。同时改善了民生,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为呵护绿水青山、赋能绿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还地以耕
芜湖市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通过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收储和增减挂钩补助等项目推动县(区)耕地保护,每年度投入约6亿元进行耕地保护补偿。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其他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项目,多种方式、多渠道精细化耕地保护,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牢守耕地红线。
自2018年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以来,累计产生生态补偿、赔付资金约31.4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把污染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有力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有效落实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芜湖市将不断优化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实现资金成效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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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