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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财政局:“三加强三确保”扎实做好2022年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群众参与到位。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引导基层完善议事程序,规范议事制度,真正做到“能议事,真议事,议成事”。坚持“民事民办”,充分发挥村民参与积极性。

  二是加强项目审核确保项目申报到位。财政奖补范围是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申报要坚持普惠原则,坚持以村民共同需求为导向,以村民普遍受益为目标,按照轻重缓急,着重解决大多数村民最关心、最急需、最期盼的村内道路,较大自然村庄内道路,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设施,渠道硬化及小型水利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现场勘查,乡镇项目领导组审核,择优申报。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批复到位。实行2022年项目预申报工作,2021年11份,县财政局就组织各乡镇对2022年项目进行预申报,待上级奖补资金下达后,再根据相关政策及资金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实行竞争立项,择优批复。申报的项目不得与交通、农业、水务、扶贫(移民)等相关部门申报的项目内容及起止线路重复。财政奖补项目不搞“锦上添花”,不得用于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申报的新建砂石路、水泥路等项目要具备基本施工条件,否则不予项目勘查立项。村民宅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不列入财政奖补项目,由农民自己负责;财政奖补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项目;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国道、省道、县道、市政道路两旁不予申报项目;城镇规划区不予申报水泥路项目;近期拟搬迁撤并的较大自然村庄内不安排水泥路项目;跨村项目可由相关村分别申报,不接受单个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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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