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四落实”加强幼儿托育民生工程服务能力
为全面提高宿州市托育服务供给水平,解除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宿州市积极推进幼儿托育民生工程,制定出台《宿州市托育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明确服务的建设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截至7月底,新增托位1532个,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政府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为群众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健康发展。
二是落实用地保障。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落实托育机构和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托育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对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幼儿园设立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对待;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设立的职工子女托育点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鼓励各级政府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
四是落实宣传活动。积极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托育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托育服务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积极传播科学育儿理念与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婴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和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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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