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四举措”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一、加大双招双引力度。进一步调整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强化要素保障,县本级、相关乡镇设立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及时兑现相关扶持政策。在加大财政投入规模的同时,加强对财政投入的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实施工业强县“个十百千万”工程,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量的较快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增强县域经济能级和区域影响力。
二、强化金融撬动作用。引导在怀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聚智聚力有效破解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化解,做大做强融资担保机构。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存放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激励银行扩大支持实体经济的信贷规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让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继续实施上市奖补政策,引导企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为县域经济发展开辟新路径。
三、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全面清理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集中管理,将闲置土地、房产注入国有企业,做大资产盘子。帮助国有企业打造经营板块、做活经营收入、提升信用等级,逐步实现“去平台、市场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采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产业重点突破和跨越发展。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涉农资金整合,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以进一步发挥乡镇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目标,优化县乡财政体制,理顺县乡两级的财权与事权。坚持乡镇主抓、县级补助的原则,强化乡镇增收节支促发展的意识,促进形成乡镇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提升乡镇自我保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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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