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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财政局:“四举措”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提升政治站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从群众最关切、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安排精干力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扎实务实高效地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注重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履行牵头责任,主动加强与涉农主管部门沟通会商,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涉农主管部门是本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本部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及时联动,抓好整改落实。会同相关涉农主管部门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惠农“一卡通”财政贴补资金规范管理。执行《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将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民群众。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管理优势,常态化加强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滞拨闲置等问题。对于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该发放的补贴资金要按规定立即发放给农民群众,该清理的结余资金及时清理,该完善制度的抓紧出台相关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四、严肃查处,确保整治实效。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部署要求,以严肃的纪律、严实的作风,做到真查实改,推深做实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等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好专项整治与相关工作衔接,防止重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注重根本性、长远性制度建设,推动完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专项整治发现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汇总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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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