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财政局:大力促进工业经济发展
2021年,全椒县财政局围绕“六稳”“六保”,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用实措大力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快速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总量和经济发展质量。
一、降低企业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用水成本,由县财政给予水费补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按照《全椒县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奖励暂行规定》,建期内全额返还土地使用税,投产期内建立亩均税收贡献浮动奖励机制。
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当年盈利的民营规模工业企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民营规模企业年缴纳税收首次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800万元。
三、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民营规模企业技改项目,从项目完工投产的下个年度起3年内,每年税收贡献增量中县级留成部分,县财政按50%奖励企业。民营规模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在项目实施期限内生产设备购置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按设备购置总额的5%给予奖励,技术改造项目中购买机器人、机械手(自由度大于3)等智能设备的,县财政按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
四、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影响力企业品牌的民营规模企业,县财政一次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民营规模企业,县财政一次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和县长质量提名奖的民营规模企业,县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当年获得安徽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认定的民营规模企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30万元。对当年获得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民营规模企业,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五、开展评先评优活动。规模工业企业年缴纳税收总额1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增长的,县政府授予年度税收特别贡献奖,颁发奖牌并奖励60万元。民营规模企业年缴纳税收排名前十位且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较上年增长的,县政府授予年度民营工业企业十强奖。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精简续贷过桥资金审批流程,提高续贷过桥资金周转效率,将续贷过桥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中小微企业。降低和减免担保费,担保费率由1.5%降至1%。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担保费予以免收,对在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完成股改)挂牌的企业融资担保费减半收取。担保公司收入降低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贴用于担保代偿风险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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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