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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财政局:“五个加强”改造棚户区

  2020年,利辛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切实举措,严格棚户区有关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计划新开工1800套实际完成1848套,完成率102.7%;基本建成任务491套全部完成,基本建成率100%。

  一、加强领导重协调。成立高规格棚户区改造领导组织,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常务副县长负责总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棚改推进措施,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让群众满意。

  二、加强调研重实际。深入棚户区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表,征求群众改造意愿。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确定棚户改造项目,结合实际采取“竞地价、限房价”的模式,由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实物安置,极大地便利群众。

  三、加强保障严管理。将保障房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以申请棚改专项债券为主,中央、省及县级配套为辅,保障棚改资金的落实。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将由原来在财政部门设立的专户调整到主管单位账户,由主管单位负责审核拨付。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以财政部门监督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对各级补助、配套、筹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用管分离,实现了棚改资金的封闭运行。

  四、加强调度快推进。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实行每周一调度,及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问题和困难。集中对项目任务紧、拆迁难度大、任务量大的项目实行联动机制,确保整体推进。通过土地带条件出让回购安置房,确保及时开工和安置到位。同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使该项工作推进有措施,有机制,有保障。

  五、加强宣传促公开。及时公示公开棚改项目招投标、进度、保障房审核、分配等情况,并按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保障性住房工作取得的成效。通过电视字幕、设立宣传台和发放宣传明白纸等方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法规,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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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