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五位一体”强化民生工程建后管养
2020年,黄山市通过落实五项措施,进一步健全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一、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建后管养办法,明确民生工程工程类项目管护主体、对象、责任、范围等内容,实现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办法全覆盖,提升管护和服务能力,实现“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专业管护和群众管护共同发力,促进民生工程建后管养良性运转。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将建后管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计划,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方筹措管养经费。2020年,全市安排建后管养民生工程资金1.7亿元,有力保障已建成项目的长效运行。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加强建后管养资金监管,确保民生工程建后管养资金管理使用到位。
三、完善分类管养。进一步完善分类管养,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以村为主,村民自管。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项目,交由使用单位管护。农村清洁工程管护,由各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职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直接管护。在管护经费保障上,将考评结果与管护经费挂钩,以奖代补,让绩效评价说话。
四、创新管护模式。探索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新举措,引导市场在民生工程资源配置中持续发挥作用,形成多元投入、齐抓共管、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将社区托底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推行“菜单式”服务。在全省率先试行以PPP模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全市96个站点纳入监管云服务平台,由PPP项目公司负责运维,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不起,运营不了”的现状。探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模式,开设老年食堂,为辖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建后管养机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建后管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形象标识牌为载体,公示管护责任主体、责任人、职责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领导视察、部门检查、群众监督、特邀监督员参与等手段,经常性督查已建成项目管养工作开展情况,掌握项目运行维护情况,真正做到民生工程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发挥长远效益。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