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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财政局:四举措全面完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审提标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高效落实,巢湖市通过“四举措”全面完成2020年低保年审提标工作。2020年,该市计划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297人,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每户每月人均646元,保障标准上调7%,自7月起执行。及时制定《关于巢湖市2020年城乡低保年审提标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年审提标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序推进、阳光操作”的原则,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好低保年审提标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动态管理到位。严格执行《巢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切实把好“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两榜公示关”。成立年审评审小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指导,重点督查程序执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确保年审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排查到位。利用年审提标的契机,开展大排查、大走访,重点对贫困残疾人、重病人员及贫困边缘户等困难对象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地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加强与扶贫政策衔接,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主动发现,及时为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办理低保手续。年审期间,共将符合条件的56户、137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

  四、大力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到位。结合2020年年审提标工作,利用村民讲习所、新媒体等开展全方位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民生工程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无纸化网上审批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此外,严格执行村居长期公示制度,要求各村居定期向群众公开公示低保对象名单以及市镇两级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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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