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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黟县财政局:“五个支持”聚焦“四带一自”保民生

  今年以来,黟县财政局以“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培育,五个支持,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一、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带贫。结合黔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支持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的方式,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带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特色主导产业。产业园区优先吸纳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的生产要素,优先带动贫困人口入园经营、创业、务工。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或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的资产,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带动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在13个贫困村建设园区(基地),园区建设内容各村按照主导产业实际情况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调优建强,可以多产业融合,也可一二三产融合,每个任务园区年度为贫困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力度,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双向奖补政策,建立带贫激励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为主,以服务联结、租赁联结为辅,带动贫困户激活资源、资产、劳动力等要素发展产业、应用技术、销售产品、务工就业、入股分红。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诚信档案,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

  三、支持具备条件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坚持扶贫与扶志结合,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实施奖补政策,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对开展自种自养且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贫困户给予奖补。继续推行科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加强对自种自养贫困户技术指导培训,达到“人有一技之长”要求。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边缘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宽增收渠道。各乡(镇)加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简报,宣传报道各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支持贫困村“一村一品”创建。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增强特色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根据各乡(镇)申报情况,遴选3个贫困村深入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发展优质、安全、生态、特色的农产品;支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五、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积极防范特色产业发展的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市场风险,切实保障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产业发展稳定持续、产业收益稳定持续。各乡(镇)组织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对实施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项目,从产业选择、品种选择、市场销售、资源环境等方面充分论证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风险要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各乡(镇)针对当地扶贫产业主要风险隐患和保险险种情况,实施农业扶贫产业保险,为贫困户和带贫数量较多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包括价格在内各种风险的保险保障。农业农村水利局也将积极配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贫困村、贫困户产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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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