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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全力保障汛期城市防洪

  汛期以来,合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加大对下穿桥及积水点防控、应急能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生活救助等方面的投入,全力做好城市防洪保障工作。

  一、下穿桥及积水点防控“足投入”。针对城市关键部位排水防涝特点安排175万元,专门用于下穿桥及积水点等移动泵车等驾驶员、操作工的应急值守服务费用,确保各类设备及操作人员随时可投入防汛抢险。同时,安排390万元支持建设下穿桥积水监测系统二期项目,积极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积水处置快速反应能力。

  二、应急能力建设“强保障”。安排专项经费120万元,编制《合肥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修订《合肥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超标准洪水应急处置能力。安排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仓储费236万元,专门用于防汛抗旱物资应急储备。连续3年加大防汛应急设备投入,共安排1042万元用于购置移动泵车、趸船、移动电源车等设备,切实提高应急设备保障能力。

  三、水利设施投入“夯基础”。支持实施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计划,将重大排水防涝工程列入市级投资大建设计划。支持县(市)推进“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市财政对工程建设资金补助50%,并加大考核奖补力度,2020年已拨付6.9亿元,持续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

  四、救灾专项资金“兜底线”。安排自然灾害应急生活救助资金300万元,用于临时安置、抢救、转移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吃饭、衣被、住房困难;安排防汛抗旱预备费10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设备应急维修、应急抢险费用等费用。同时,安排社会救助资金3.43亿元,可通过临时救助等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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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