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双发力”保障夺取“双胜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合肥财政立足职能,通过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双发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保障。
政策保障及时精准。会同经信部门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明确政策资金渠道、申报条件和时间等,保障合肥市“惠企12条”政策落地。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应急、卫健等部门已便利化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及服务超3000万元。出台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优惠利率贷款,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落实各类费用减免缓政策,截至3月10日,已返还206家企业失业保险费1241.2万元,住房公积金缓缴企业935户、涉及资金8.4亿元。
资金保障迅速有力。统筹安排应急资金,截至3月10日,全市各级财政共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应急资金2.7亿元。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对各类财政资金“先预拨、后核销,先支付、后清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快盘活存量资金,明确全市各级财政2019年末存量资金均要在今年3月底前消化完毕。科学加强库款调度,建立资金调度绿色通道,截至3月10日,市财政已向各县(市)区调度库款29.7亿元。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截至3月10日,市财政已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不含土地收入结算)19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3亿元,增长9.3%。用足政府债券资金,各地申报的医院建设类专项债券项目在评审时优先入库,在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上给予倾斜,第一批专项债项目申报中医院建设类项目10个。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的同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凡“三保”支出预算未按政策足额安排的,一律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应急救灾除外)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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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