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法院解决“退费难”问题
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安徽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好退还当事人诉讼费工作,着力解决诉讼费退费过程中的资金不足、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建立备用金制度,着力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省财政采取退费备用金方式保障省高院退费资金需求。年初省财政厅从诉讼费非税收入中核准一定额度的备用金拨至省高院账户,年度执行中再根据省高院实际退费情况及时补充备用金,实行动态管理。备用金拨付额度随着省高院诉讼费预收量和退费量适时调整,目前为500万元/次。同时,建立单笔大额退费临时额度补充机制,确保备用金满足退费需求。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周期过长问题。支持省高院开发诉讼费管理系统,实现财政非税管理系统、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和代理银行之间的“三网融合”。法官在办理诉讼费退费时,直接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发起申请,经财务审核后数据“秒传”至代理银行办理退费,资金当天就能到达当事人账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升了退费办理速度,彻底改变了以往纸质申请、手工审批的传统退费模式。特别是一些单笔数百万元的快速退费,为急需资金的企业及时解难排忧。
三、实行“主动退”模式,着力解决手续繁琐问题。印发《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省以下财政比照省级做法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有效方式保障法院诉讼费退费资金需要。同时,做好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和法院“退费”流程的相互衔接,支持全省法院改“退费当事人申请”模式为“主动退费”模式,实现当事人无需申请、足不出户就能收到退还费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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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