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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财政着力金融精准扶贫

  2018年以来,全椒充分发挥政府推动、金融撬动、市场牵动、贫困村和贫困户联动综合作用,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支持配合的良性互动,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实现贫困村、贫困户扶持政策全覆盖。拓展特惠政策措施,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激发贫困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目标。

  一是坚持市场化运行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财政定向扶持政策与信贷引导政策有效对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协调金融机构为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完善信贷服务,实现应贷尽贷,全额补贴。积极为贫困人口特别是创业青年提供急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鼓励贫困村、贫困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对自觉带动贫困户发展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积极履行扶贫责任的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对积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等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补助,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主动承担扶贫责任,自觉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之中,获得稳定收入。

  二是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积极争取省国开行、农业发展银行对贫困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贷款项目。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可以展期两次。对未执行人民银行优惠利率的支农再贷款,分年度调回并专项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村、贫困户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扶贫贷款支持,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采用发放过桥贷款方式,为扶贫项目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降低贫困村、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全面推行支农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其中,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匹配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至少较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适合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村、贫困户增信。

  三是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县政府为贫困村、贫困户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积极推广大宗农作物(牲畜)政策性附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模式,提高设施农业、淡水养殖、家禽、中药材、毛竹、果树、油茶、茶叶等特色农业保险的覆盖率。

  四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为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开发主体推出特惠金融产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有效拓展贫困村、贫困户抵押物担保范围。鼓励扶贫龙头企业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大中型银行重心持续下沉,向贫困村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规模,有效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推动徽农金融服务室“三位一体”的农村普惠金融渠道体系。支持贫困村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县域手机支付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发展移动金融服务,构建覆盖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支付结算网络。

  五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率先运用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结果,从金融外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生态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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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