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财政安排6340万元支持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
阜阳市财政加大投入支持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是积极落实资金。按照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财政为全市317个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按照每个村20万元标准,落实专项资金6340万元。同时,要求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市级标准进行配套。为加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拨付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第一时间与县市区联系,专项资金一天内全部拨付到位。
二是突出支持重点。重点用于支持“空壳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创办家庭农场等各类服务实体,建设扶贫车间等。支持村集体利用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农村电商平台,创建有特色的网上零售品牌。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全面压实责任,按照乡镇负责产业项目的编报,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项目备案核准工作,财政部门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工作要求,督促县财政局及时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和管理办法。把此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列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范围,每月组织专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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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