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注重效益
2017年,颍上县按照《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评估办法》要求和阜阳市《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安排。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拓展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途径,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了布局合理、方式多元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环保、农业的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颍上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2017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制定了《颍上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实施步骤、工作保障等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是严格项目管理。发改委按要求建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产业化重点项目库;联合县财政部门印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奖补细则》,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省、市分账核算、分别列支,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规范合规,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使用的现象。
三是注重项目效益。注重产出效益,颍上县午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35.5万亩、秋季为178.8万亩,总面积达263.1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5%。建立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按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要求,颍上县在江店孜镇(水田)和五十铺乡(旱田)完成了两处示范片建设,作业面积分别为2360亩和2251亩。注重产业化利用,建成5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发放到户汽化炉500台。注重生态效益,2017年,颍上县无卫星监测火点,无督查巡查发现火点,顺利实现了“全面禁烧、全面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做到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都满意。
2017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115.6万吨(263.1万亩),占年度任务200万亩的131%,综合利用率95%。其中秸秆直接还田90万吨,占77.5%;已建成秸秆饲料化收储企业11家,年可处理秸秆14.5万吨,占12.5%;已建成秸秆燃料集中加工企业5家,年加工秸秆颗粒10吨,占9%;秸秆沼气池全年消化秸秆1.1万吨,占1%;建成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5个,生物质户用汽化炉500台,实现了秸秆禁烧和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