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局加大扶贫攻坚推进力度
一是加大扶贫投入。按照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制定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投入保障。截至10月底,全市共筹集扶贫资金19337.6万元。其中,安排专项扶贫资金8233.6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836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6%);清理收回可统筹部分用于脱贫攻坚866万元;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10238万元。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截至10月末,专项扶贫资金支出8146.6万元,进度98.9%,超出序时进度15个百分点。
三是突出社会保障。在落实社保兜底脱贫、健康脱贫等要求基础上,实施贫困人口转诊省外就医扩展兜底保障政策,即,按程序转诊省外就诊的贫困人口除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报销政策外,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5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扩展兜底保障。
四是推进产业扶贫。优先安排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返乡人士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针对村集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村集体资产、农业生产设施等抵押贷款,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为村级经济发展解决资金难题;鼓励发展“股份合作”等集体经济新模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创新,通过兴办经济实体、培育新型企业、对外招标租赁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实行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县乡自查与市县两级互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市及县(区)财政相继开展脱贫攻坚自查、互查、督查40余次,督查资金2.7亿元。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县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委托中介机构“全覆盖”开展绩效评价。
六是结对定点帮扶。市直结对部门每年支持定点帮扶贫困村资金达280万元以上。我局结对帮扶含山县林头镇毛滩村,派驻驻村扶贫干部一名,采取2对1方式,即1名局领导加1名中层干部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局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多次深入联系点,了解和摸清该村发展现状、资源条件等基本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帮助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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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