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扩面提标。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从3354元/年/人提高到3622元/年/人,增长8%,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从199元提高到216元。全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6931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发放农村低保金3201.71万元。
二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效保障。全县五保供养对象3524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1584.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已发放112.86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28人,救助资金46.8万元。为93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补助药费93万元;为498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70.66万元;为554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99.24万元。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幸福院28所,农村老年活动中心30个、老年协会等服务设施94所。
三是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出台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构建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保障相衔接的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补偿金1.788亿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3232人次支付补偿金702.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对象39506人,完成率119.67%,直接救助8275人次,完成率224.01%,共发放救助资金1085.03万元;健康脱贫兜底“351”为4209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补偿金2189.9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偿医疗保障“180”已保障963人,累计补偿医疗费用152.93万元。
四是帮扶救助渠道更加畅通。加快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等多种机制,全县15个乡镇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完成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662件,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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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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