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三举措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一、健全项目储备机制。印发了《滁州市市级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项目储备程序,明确职责分工,确立工作流程,压实保障措施。凡未经既定程序的项目不得纳入储备,未纳入储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不符合储备要求、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予以淘汰;滚动保留项目要进一步清理,坚持有保有压。通过项目储备机制的推进,增强预算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促进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改革和重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提升预算绩效水平夯实基础。
二、深化预算公开评审。继续坚持开门办预算,修订《滁州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进一步明确评审范围,细化评审内容,丰富评审方式,完善评审程序,强化结果应用完善,将评审意见作为预算审核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提高预算安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滁州市财政局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审中,依据本办法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公开评审活动,力争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了《滁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2018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原则上要求除日常运转类项目外,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同时,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要求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支出、纳入市级专项资金清单的项目支出等必须提交绩效报告,市财政局牵头组织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工作。逐步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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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