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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巧借资产收益扶贫助脱贫攻坚

  随着脱贫攻坚日益深入,霍山县巧用“四借”,开展资产收益性扶贫,确保未脱贫的稳脱贫,已脱贫的不返贫。

  一、“借船出海”,盘活闲置,转变身份。结合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盘活贫困家庭资源、资产和资金,通过土地流转、股权融资、进场务工、入股分红等形式,确保贫困户有更多的稳定增收渠道。太平畈乡王家店村淮源农庄,以石斛产业为基础,以乡村旅游为抓手,将贫困户房屋入股改造拓展特色民宿,通过公司规范化运营管理,破解贫困户发展技术瓶颈,带动7户贫困户实现营收、务工、股金等多渠道增收,多身份转变。该乡20多家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通过山场田地入股、供应种子幼苗、吸纳贫困户务工和药材成品回收等全程服务,使300余名贫困户零风险获得租金和分红双重收益。

  二、“借鸡生蛋”,集体参股,固定分红。探索“政府+企业+贫困村/贫困户”合作模式,鼓励贫困村以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参股开发加油站、水电站、小水库水面经营等收益较好的优质项目,获得分红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补助贫困户。太阳乡杨家河村、双河村投入100万元参股观音岩水电站,每年获得8%的固定分红收益,为两村30户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年每户提供3000元固定收益。单龙寺镇扫帚河村等4个村计划把上级支持的175万元扶贫资金,入股建设旅游扶贫快速通道东风桥加油站,将为4个村51户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每年每户提供3150元的固定分红收益。

  三、“借凤筑巢”,分置“三权”,厚土生金。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坚持“所有权”,保护“承包权”,激活“经营权”,积极引导贫困户将承包土地、林地、水面经营权等以折价入股、租赁等方式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资产性收益。太阳乡金竹坪村境内有约7000亩野生山核桃林,政府通过搭建产业平台、提供保障服务,将核桃林流转给专业公司运营,12户贫困户获得稳定的林地转让租金和务工工资。

  四、“借梯登楼”,整合资金,保障投入。坚持“多渠道来源,一个龙头放水”原则,根据国务院规定的18项、省政府规定的23项涉农资金项目,确定具体整合项目资金名录,明确项目验收标准和资金管理规范,整合设立资金专户,用于支持农业、养殖、光伏、水电、旅游等项目建设,变财政资金为收益性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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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