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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促三农健康发展

  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滁州市涉农资金原则上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贴息等方式进行支持,试点设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和林业担保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提升支农效能。天长、来安、凤阳、明光和南谯5个县(市、区)设立了农业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规模3001万元,放贷规模10263万元;市本级拿出1000万元设立了林业担保基金,已放贷187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发展。

  二是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2017年,滁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预计种植业投保1,211.9万亩,养殖业投保127,650头,申请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17,640.4万元,县级财政安排保费补贴资金2,349.2万元。至2017年3月底,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参保面积404万亩,理赔金额为19.1万元。中央和省补贴资金实际到位14181万元,占计划的80.39%;县级配套资金预算已足额安排,配套率100%。

  三是支持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积极推进粮食作物补充保险,争取省级保费补贴资金支持持,力争投保面积比2016年(142万亩)有较大增加;2017年度各县(市、区)自主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业务,全市计划开展大棚蔬菜、肉羊、肉牛、水产养殖、绿豆、茶叶、果树等七个品种的保险,保费规模达1,593万元,县级财政预先安排保费补贴资金1092.3万元,明年初再申请省级以奖代补资金。

  四是精准落实农业补贴政策。2017年上级转移支付的农业补贴资金9.46亿元指标已下达各县(市、区),滁州市计划在2016年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在8个县(市、区)全面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要求各县(市、区)2017年原则上以土地确权到户面积做为测算和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力求做到将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五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目前定远县已争取省信贷担保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其他县(市、区)也在积极争取,早日实现实质性运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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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