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涧溪村资产收益扶贫显成效
明光市涧溪镇涧溪村从资产收益扶贫入手,积极开展扶贫攻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蔬菜大棚项目,通过大棚草莓和蔬菜种植,全年实现总产值30多万元。2016年已脱贫16户、53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明确脱贫目标。涧溪村是明光市重点扶贫村。该村辖24个村民组,1320户、521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33户、贫困人口114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5户、56人,低保户18户、58 人。市财政局选派第一书记杜宏钧带领村两委成员通过认真调查,确定主攻产业扶贫,扎实推进“一村一品”蔬菜大棚项目,变“输血”为“造血”,坚决拔掉穷根。村两委利用该村有20多年大棚种植蔬菜经验的优势,新建蔬菜大棚优先承包给贫困户种植,充分发挥大户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功能,组织贫困户抱团发展,实现共同脱贫致富。
二是明确脱贫项目。该村利用扶贫资金新建蔬菜大棚23亩、18座,修建排洪渠110米,灌溉井7座。在承包方式上,村两委首先鼓励贫困户承包种植,大户聘用贫困户剩余劳力发展生产,贫困户不需外出就有就业机会,并从中获得相应收益,有效带动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脱贫。村两委邀请市农委专家,现场指导传授大棚蔬菜种植技术,提供市场销售渠道。2016年有8座大棚分别被4户贫困户承包,余下大棚承包给本村种植大户,18座大棚中14座种植草莓,4座种植常规蔬菜,实现年总产值达30多万元。
三是明确股权量化。由村委会给贫困户颁发股权证,贫困户持股类型为临时控股,以后根据农户的实际生活情况变更控股数量。该村“一村一品”蔬菜大棚承包费每年每亩1500元,村委会对村集体获得收入通过“四议三公开”形式,每年年底把“一村一品”蔬菜大棚租金的60%以股权形式分配到贫困户手中,把全部资产平均分为500股,每人3股,剩余股份根据贫困户的家庭生活情况分发给特困户和残疾户,进一步稳定带动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是明确控股方案。根据贫困户实际生活情况制定控股方案,量化对象为所有贫困户,经村委会提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示,年底贫困户承包费,扣除土地流转费用每亩650元,全部以返还形式退还。此举既减轻了贫困户的负担,也极大地调动了贫困户的参与热情。同时实行股权动态管理,根据《股权量化决议》制定《股权分配台账》,发放股权证书,明确贫困户的控股权,建立分配档案,公开公正,在贫困户实现脱贫之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可收回股权分配给其他贫困户。
2016年底,该村召开“一村一品”资产收益贫困户分红大会,经村两委研究,“一村一品”蔬菜大棚项目全年村集体收益33800元,拿出其中60%合计20280元对贫困户进行分红。全村500股,每股分得40.56元,按照贫困户家庭股数,最多一户获得分红2400元。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有效开展,极大地增强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为该村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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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