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五开发”助美丽乡村建设
2016年,庐江县县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高质量完成了2015年20个中心村建设扫尾以及9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8个中心村建设任务。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政策更好的落实,惠及群众,我县创新五大开发发展理念,力推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创新开发。围绕美丽乡村产业发展要求,创新扶持农业产业化方式,发展规模经营,不断培育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入现代化生产要素,不断增强美丽乡村产业发展能力。
二是协调开发。围绕美丽乡村特色,以协调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为抓手,推动现代种业、农业信息化蓬勃发展。大力挖掘美丽乡村建设自身优势,发挥在休闲旅游、科学教育、生态示范、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先天优势。
三是绿色开发。围绕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环境治理,加强生态设施建设,完善落实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引导农民种地养地相结合,逐步优化耕地环境质量,推进农业绿色有机发展。
四是开放开发。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树立开放理念,加强与涉农部门对接,学习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经验,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主动对接全县脱贫攻坚,敢于“无中生有”,勇于“小题大做”,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五是共享开发。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土地所有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离”制度在庐落地,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提升农民幸福指数,让农民拥有更多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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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