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完成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
截至11月4日,东至县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62件,完成率达100%,提前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将案件任务分解到各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动态性的法律援助困难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将军人军属、计生特困家庭、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等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将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障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进一步降低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上,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二是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衔接,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刑事受援人全部获得法律援助。每季度走访看守所、法院刑事审判庭、检察院公诉科,进一步宣传关于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并进行沟通协商。
三是认真举办法律援助宣传月咨询活动。9月初,举行2016年“江淮普法行”暨法律援助宣传月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等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活动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及宣传单1000余份,受到群众好评。
四是创新法律援助流动工作模式。县法律援助中心在龙泉镇下畈村、葛公镇徽道村成立流动工作站,在池州市首创法律援助流动工作模式。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于一体,颠覆了以往“群众有事找上门”的被动办事理念,主动靠前作为,进村入户为民排忧解难,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辐射周边自然村,真正为偏远山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保障弱势群体平等享有司法保护权开辟了“绿色通道”。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