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财政局资产管理出实招
今年以来,明光市财政局始终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相结合,不断创新管理的方式方法,盘活资产存量,监管资产流量,优化资产总量,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资产管理有“抓手”。先后出台了《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全市国有资产配置、使用、评估、处置、产权登记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初步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夯“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严格规范程序,把好处置紧“出口”。严格执行《明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拟处置的资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阳光”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审核);2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门审批,报市财政局备案,对违反规定擅自处置资产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定,涉及违法违纪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盘活经营性资产,优化效益增“内功”。盘活经营性资产,努力提高经营性资产效益。对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按规定程序审批,实行公开招租,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资产收益足额上缴国库,统一纳入部门预算,杜绝应收未收、坐收坐支问题。截至10月底,资产出租收益 达607 万元。
五是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力增“实效”。 认真履行财政资源调控职能,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调控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单位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将农委等单位27处资产注入城投公司和总投资5.5亿国有电力排灌站和饮水设施注入市美旅公司,壮大融资平台资本,为进一步融资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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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