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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打好“组合拳” 助推“去产能”

  马鞍山市财政局积极探索扶持经济发展新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整合资源,大力支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推动我市钢铁行业向中高端迈进。

  一是加大财政奖补支持。对上争取资金和强化本级支持等方式多管齐下,强化市级政策引导,拨付资金530万元用于马钢重点研究和开发计划。安排科技研发设备补助、科技重大专项补助、国家研发计划项目补助和新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等多项科技补助资金1243万元,支持马钢提升科技研发水平。目前,马钢申报的32项产业项目已基本通过审核。拨付环保项目建设资金626万元,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马钢脱硫、水处理改造等环保项目建设。争取省轨道交通轮轴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200万元,支持马钢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关注省财政安排的马钢去产能专项资金进展情况,争取资金早日到位。

  二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拨付马钢补助资金14120.6万元。其中:预拨马钢两公司2016-201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奖补资金13437.72万元,拨付马钢高村铁矿资源税财政补助资金682.88万元。计划7月份预拨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奖补资金5900万元,专项用于马钢转型发展。

  三是加大社保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对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并承诺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申请企业2015年度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实际缴费额的50%确定。2016年,市财政补贴马钢两公司3212.84万元,补贴资金用于抵减企业2016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四是支持马钢调整减负。配合做好马钢“四中心”(职教中心、幼教中心、新闻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移交方案,以“移交人员待遇不降、对中心补贴余额不降”为原则,积极推进马钢办社会职能剥离。推进“三供一业”(供电、供水、供气、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积极支持申请农网改造、城市配电网改造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降低马钢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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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