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林下经济呈现“三大发展亮点”
青阳县对全县林下经开展了摸底调查,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各类型发展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未来发展的建议。在调查过程中,总结出林下经济呈现出“三大发展亮点”。
一是有力的推进组织化合作模式发展。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为解决个体林农发展存在的问题,推进林业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建设进程,已先后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4个,涉及林农8300户共2.98万人。特别是以各类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专业合作社、中药材发展公司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示范带动了林下种养殖业发展。如安徽百草园有限公司,近两年在陵阳镇大力发展牡丹、油茶、黄精等林下种植近3000亩,有力的带动了我县新型种植业的发展。
二是有力的推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林下养殖、种植及森林旅游进入门槛低、资金需求小、技术掌握快,满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希望不离乡不离土就业、创业的实际需求。目前,青阳县林下种养殖业和森林旅游业发展势头强经,林下种植面积12424亩,林下养殖面积4158亩,养殖皖南土鸡110万只,黑山羊、黄羊等1665只;以环九华旅游为重点,发展农家乐、生态农庄200余家,经营面积10800亩,全年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0亿元,直接带动就业1万余人,辐射带动就业5万余人,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就地就业,还吸引了部分外出青年返乡创业,有效地缓解了因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家庭增多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有力的推进了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三是有力的推进了美丽乡村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经济的积极性,青阳县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建立各种形式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主管部门为合作组织统一提供技术服务,既发挥了林改政策的惠农效应,又有效地化解了因个体分散经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积极稳妥地推进林地流转等惠农措施,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了林地资源,不断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有力的推进了美丽乡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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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