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立四项制度夯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基础
一是建立债务收支预算制度。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资金监管,要求债务资金纳入国库,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二是建立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机制。采用债务率、逾期债务率、新增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对县市区债务风险进行监控,建立风险监控和风险分级预警提示制度,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量,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按月报送政府性债务动态数据制度,各单位每月要向财政部门报送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的动态数据。确保债务规模适中,债务风险可控
四是建立政府性债务监督和考核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县域经济目标考核范围,强化领导责任并作为政绩考核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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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