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
2015年,为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合肥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着力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在深入研究国家和省级财政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市实际,积极配合市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安排方案》。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将省财政下达我市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基地所在县区、开发区,重点支持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语音产业等四个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建设。
三是明确支持范围。要求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4个产业基地平台类、研发类、产业类及示范应用类项目,对新引进、筹划的产业链核心环节重大项目、重大研发检测平台等可适当增补调整。
四是严格资金监管。坚持突出重点,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资金分配、项目监督、结果评价等环节,要求相关县区、开发区制定方案,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签订合同、下达资金计划等程序分配管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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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