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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的确立,区级财政支出不断扩大,一些财政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套取、冒领、挪用等问题,不仅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埇桥区财政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预算管理,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报账和资金拨付程序,强化支出进度,构建了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督检查“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的财政大监督格局。

  一、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公开、透明、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制定下发了《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埇政办秘〔2014〕25号),区直部门63家预算单位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规定的格式,规定的范围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区直及乡镇街道99家预算单位集中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做到时间统一、步调一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下发了《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埇桥区区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埇桥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区级部门预算政府非税收入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规范各项支出预算编制。同时要求,在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将土地、矿权收入单独编制,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加大相互之间的统筹力度。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制定了《宿州市埇桥区预算管理办法》和《宿州市埇桥区区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审查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并将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为提高区级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努力做到项目预算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还建立了项目预算公开评审专家库,强化预算编制论证。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同时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规范,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同时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紧政府“钱袋子”。为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公共预算、政府基金、社保基金、非税支出”全部由支付中心集中支付等要求,扎紧政府“钱袋子”,一是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清理归并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了零余额账户,除了住房基金专户等特定用途的专用存款户外,原则上仅保留预算单位的一个基本支出帐户,取消其余帐户,严格规范了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管理。二是规范财政支出拨付。将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进行支出方式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三是规范支出拨付程序。即规范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规范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申报、规范用款的申请和拨付。四是规范结算方式。财政直接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结算。财政授权支付采用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及支票结算。

  三、硬化支出管理,让资金推着项目走。一是盘活存量资金,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制定出台了《埇桥区区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等各类存量资金,推行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2015年,共盘活存量资金3.9亿元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建设,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加快支出进度。针对预算执行进度特别是项目支出进度偏慢、结余结转较大、支出不均衡问题,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埇桥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职责,建立了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并规定从2016年起,将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考评体系,健全了确保支出各环节畅通运行的长效机制。为加快预算指标的分配,提高项目资金分配效率,《通知》要求,对年初预算中预留的项目资金、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及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财政局在接到预算指标后,向对口业务股室统一发出书面资金支付通知,提醒对口业务股室向各自管理的预算单位发出资金支付通知单,预算单位在接到财政项目资金支付通知单的15日之内,制定出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报政府同意审批后报财政局,书面提出拨付资金申请,财政局要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资金拨付。

  对补贴类资金,要求及时打卡发放。对工程类资金,要求尽快招标实施。对于已经实施的工程,在工程开工后,预算单位填写财政资金拨付申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首拨项目资金的30%;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根据工程价款付款证明书和工程发票等,再拨项目总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项目资金的20%;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由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区财政局根据工程结算价款和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再拨付10%;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凭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报告,如无质量问题,结清10%的质保金。

  四、设立财政监督检查人才库,构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督检查“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的财政大监督格局。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是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把好事办好,争取群众口碑的关键一环。针对每年大大小小近百个项目工程,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要做到全覆盖,困难很大。2016年1月4日,埇桥区财政局成立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拉开了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督检查“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的财政大监督序幕。一是建立了财政局监督检查人才库。从局机关、二级机构以及基层财政所挑选百名“明大势、务大局、重担当、讲原则、精业务”的工作人员纳入人才库,以后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将根据监督检查事项所涉及的内容,从人才库选择熟悉该方面业务的人员参加;二是邀请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季度开展一次民生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工程观摩。请代表、委员提建议,征求他们的意见;三是区财政拟建议各乡镇,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行政村有威望的村民为主要成员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员候选人才库。根据项目施工地点,从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员候选人才库中就近安排监督员,实行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

  为了摸清2015年财政收支的真实性、规范性,埇桥区财政局决定从2016年1月10日起,在财政监督人才库中抽调36名财政干部,组成12个检查组,对区本级98个预算单位开展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力争实现财政管理从“重分配”到“重管理”、从 “重项目”到“重效益”、从“力争资金”到“用好资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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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