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五大监督”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绩效水平
一是开展政府采购监督。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体系,统一集中采购目录,扩大采购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2015年全县组织集中采购120项,预算金额9013.62万元,节约资金1660.77万元,节约率18.43%。
二是开展财政评审监督。围绕财政工作重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监督评审机制,利用财政投资评审人才、技术优势,加强对政府性投资、政府采购工程等专项资金的评审,为财政基建预算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把好关,全年共评审388个项目,共送审金额12.6亿元,其中审减金额2亿元。
三是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紧扣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补助类资金、项目类资金、预算类资金和村级资金等的监管力度,实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全覆盖,并做到了基本信息输入完整、公开公示及时、抽查巡查到位。
四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东至县人和木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出违规金额99.22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小微企业会计管理,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五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唤醒“沉醒资金”4033万元,整合用于民生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农村低保等5个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确保专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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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2日